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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

laughing168 2022年02月14日 274 0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政府债券登记结算企业(以下简称中央登记企业)的市场,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买卖债券。它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大多数记账式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都是在这个市场发行和交易的。

国债——指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他类型债券相比,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信用等级较高,被称为“金边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券是指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进步银行)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汇款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中信债券——指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信债券有两期。

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通常为面值100元)发行,期限不到一年,到期按面值偿还的债券。

零息债券(也称利息型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条款和其他要素,到期时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附息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付息频率(如年付息额)和付息日,到期支付最后一笔利息和全部本金的债券。

定息债券——定息债券利率固定,还款期限固定,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时候比较受欢迎,但在利率剧烈变动的时候却陷入了极大的危机。

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利率由标准利率(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或减一定的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票据有助于投资者防范利率危机。

债券回购是由交易双方质押债券的短期融资业务。是指投资方(回购方)将债券质押给投资方(逆回购方),同时双方约定回购方按照约定的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金额在未来某日返还给逆回购方,逆回购方将原质押债券返还给回购方的融资行为。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通过询价的方式与自己选择的交易对手逐一进行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模式不同。交易所实施的债券交易和股票交易是一样的,都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通过电脑撮合而成。

中央政府债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和交易提供中介和信息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银行间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企业可以披露相关市场信息。

中国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随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扩张,其在中国债券市场的份额和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1997年底,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金额仅为725亿元,2005年底,银行间债券托管金额已达68292亿元,占全部债券托管的94%。从二级市场交易量来看,2005年银行间债券市场现货债券交易量为60133亿元,占全国债券交易总量的95.6%。银行间回购交易量达156784亿元,占回购交易总量的87.1%。银行间债券市场逐渐确立了在中国债券市场的主体地位。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扩张为商业银行提供了资本运营的平台,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本运营效率。1997年至2005年,商业银行债券资产总额从0.35万亿元上升到5.1万亿元,形成了庞大的商业银行二级储备。商业银行逐步降低超额准备金水平,不仅提高了资金的营业收入,也显著增强了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此外,银行间债券市场也成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平台。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通过银行间市场买卖现货债券,调控基础货币。随着近年来中国外汇持有量的快速增长,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开始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央行票据。截至2005年底,已发行央行票据余额20662亿元,有效抵消了外汇持有量。

虽然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大幅增加,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债券存量的增加,因此整体流动性仍然较差。市场流动性可以通过换手率指标来判断。2005年中国银行间国债市场年换手率仅为0.88,而从国际比较来看,美国国债市场的换手率高达40,其他发达国家债券市场的换手率普遍达到10左右。这反映出我国债券市场总量虽然在快速扩张,但市场微观结构和运行效率仍有待提高。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大大降低了债券市场作为流动性管理的有效性,也影响了债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进一步降低了市场的运行效率。

银行间债券市场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取得了质的飞跃,但市场结构和制度建设仍存在明显的制约因素,影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和运行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成熟市场的角度来看,债券二级市场一般分为两个层次,即交易商间市场和交易商对客户市场。交易商为客户提供报价以维持市场流动性,然后通过交易商间市场调整债券头寸和管理库存变化。经销商作为流动性中心,有效联系两个市场,在市场组织中发挥核心作用。另一方面,在我国银行间市场中,这种合理分层的市场结构尚未形成,无论做市商是否合格都可以报价,极大地挫伤了做市商给予市场流动性的积极性,也导致市场价格信号混乱。另外,目前银行间市场缺乏专业经纪人,尤其是做市商中的经纪人,做市商很难实现匿名交易,影响了做市商对外报价的信心。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基于商业信用的债券进展仍然滞后。从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存量来看,截至2005年12月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存量为72,172亿元,其中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和央行票据为68,966亿元,商业银行次级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和融资性债券仅超过3,206亿元。这种情况不利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乃至金融结构的进展。

一是不利于企业融资渠道畅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在当前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下,中国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基于商业信用的债券市场,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分散银行的危机。

二是不利于投资者的培养。如果债券市场仅仅是政府债券和准政府债券,很容易被误认为信用危机为零的市场,投资者的危机意识和危机防范能力得不到培养和提高,难以建立有效的投资者对债券发行人的监督约束机制。

三是不利于各类投资者调整投资组合的需要。机构投资者需要区分危机收益债券资产以满足其投资组合的需求,而基于商业信用的债券占相当大的比例。

1.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不平等,做市商缺乏做市商的内在动力。做市商要承担真实连续报价的义务,没有任何优惠政策,必然影响做市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做市商的价格发现功能不够显著。从海外成熟市场来看,做市商报价可以有效提高价格透明度,市场其他成员在实施相关证券交易时主要参考做市商报价。目前我国做市商的价差往往过大,多为被动报价,未能展现价格的形成机制。

3.现有类型的做市商机构难以满足市场要求。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市商主要是商业银行。近年来,由于存款的快速增长,商业银行需要配置大量的债券资产,因此主要采取“买入-持有”的投资策略,而不是发挥中介作用。做市商的职能需要引入更多类型的机构。

随着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债券资产在市场参与者资产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增加,隐藏着巨大的利率危机。在成熟市场中,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利率期货、期权、掉期等衍生产品来规避和管理利率危机。然而,在中国,仍然缺乏管理利率危机的工具。一旦市场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大幅下跌,债券投资者将被迫承受利率危机。利率危机管理工具的缺乏也影响了做市商的积极性。由于做市商的库存危机是张口的,必然会降低库存规模,影响做市商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能力。

由于银行间市场没有普遍认可的价格发现机制,目前银行间市场基本采用成本法。这意味着投资者的账面资产无法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市场参与者因此缺乏在二级市场交易的动力。这种会计方法隐藏了一个很大的系统性危机,使得金融机构债券的账面价值可能偏离实际价值。这场危机是一场产业危机和系统性危机。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所有金融资产都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双方接受的资产或债权的价值”。一旦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持有的大量债券就需要重新估值,这可能会对市场参与者的资产负债表产生很大影响。

中介机构的独特作用是保证债券市场交易活跃、高效不可或缺的因素,也是市场高效运行的润滑剂。因此,要完善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结算代理制度,积极推进尚未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代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覆盖面,增加市场深度。同时,设立专职服务做市商的交易商间经纪人,逐步形成合理的层级市场结构,促进债券市场流动性。

海外成熟债券市场建立了完善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在维护市场流动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银行间市场本质上属于场外市场,采用询价交易机制,信息分散。要推动做市商在市场上实施价格发现,促进市场流动性,发挥市场组织作用。因此,市场管理者应开始从国债承销商中选择资金雄厚、信誉良好、交易活跃的银行和证券公司作为做市商,拓展做市商的机构类型;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政策支持,包括融资融券机制,解决做市商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强对做市商的审查和监管,实行优胜劣汰,促进做市商有效竞争。

(1)增加交易品种,优化债券结构。目前市场上中长期债券数量较多,短期债券比例较小,严重影响市场活动。发行人可以考虑滚动发行,适当增加短期债券的进度。此外,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公司债券融资,提高信贷产品在银行间市场的比重。

(2)鼓励商业银行在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不仅可以增加债券品种,还可以有效解决商业银行二级资本不足的问题,有利于降低银行经营成本,增强银行竞争力。

(3)引入价格指数债券等新的金融工具。价格指数债券可以消除价格中的通胀危机折扣。欧美很多国家都有这种价格指数债券,很受投资者欢迎。中国应该积极尝试。

(4)加快发展和推广金融衍生品,如市场参与者对冲利率危机的工具。

(1)提高交付效率,减少结算危机。目前,银行间市场引入了“DVP”结算方式,有效降低了市场参与者的结算危机。但目前DVP的结算范围仅限于个别银行,其适用范围有待推广,尤其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安排实现DVP结算的方式。

(2)完善会计制度,防范制度危机。随着银行间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会计处理日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现行成本法估值虽然得到市场参与者的支持,但隐藏着较大的系统性危机,可能与公允价值存在较大偏差,也限制了债券市场流动性的提升。

因此,有必要尽快推动银行间市场实行按市场公允价值定价。具体公允价值标准可由行业协会制定,价格抽样范围应包括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对于一些交易特别不活跃的证券,可以根据收益率曲线计算。

除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我国还有交易所债券市场。但目前两个市场严重分化,没有形成统一的收益率曲线,制约了国债市场的进步。主管部门出台了一些促进市场统一的措施,如证券公司和资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跨市场发行政府债券等措施,加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联动,对债券市场的统一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本质上看,这些措施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分割的问题,这一点通过商业银行等成员无法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而凸显出来,两个市场的价差变得日益显著。

近年来,国内外对我国债券市场统一互联的呼声日益强烈,应逐步放开政策限制,允许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自主选择两个市场,有利于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互动,消除市场分割,促进市场内外一体化, 有利于提高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流动性,对我国债券市场的长期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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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laughing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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