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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炒股的几类人(什么人不允许炒股)

laughing168 2022年02月08日 199 0

  

不允许炒股的几类人(什么人不允许炒股)

晚报讯(记者温如军、张颖)今天上午,中央纪委监察室主任马森树回应了近日网友热议的党员是否可以炒股的话题。不准买卖股票的人员主要有四类。

马森树对法制晚报(微信公众号:fzwb_52165216)记者表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守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后,注意到包括互联网在内的社会各界引起了广大党员群众的热烈讨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个好现象。这说明大家都非常注重依规治党、从严治党,说明大家对党章党规的认识提高了。同时,网友从不同角度提出的问题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党的执政。

他还注意到,网上很多网友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条例》第八十八条是关于对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处罚。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投资其他证券”列为违纪行为之一。

首先,这里要明确的是,《条例》没有改变原条例的规定。原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个人违规买卖股票”属于违纪违法情形之一,与本条第一款开头规定的“违反有关规定”相重叠。在修订中,我们仅从立法技术上删除了“个人违规”的内容,并未改变原条例的规定。

在买卖股票的问题上,我们经历了一个从禁止到逐步放松的过程。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规定,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买卖股票。当时,在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障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证券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特别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越来越规范。因此,200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进行有限放宽,并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

晚报(微信公众号: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根据这一规定,不允许买卖股票的人群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上市公司部门和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单位中有内幕消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配偶,不得买卖上述部门管理的上市公司股票。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3.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工作,或者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工作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股票。第四,有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离职后三个月内将继续受本规定约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新任职而掌握内幕信息的,任职后一个月内必须对任职前已经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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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laughing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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