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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9 艾格拉斯股票(002619 艾格拉斯股票分红)

laughing168 2022年02月06日 114 0

股票代码:002619股票简称:*ST依格公告号。: 2021-069

且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31日,阿格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日照易居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易居”)发来的“2021”函(持有公司股份155,543,530股,占股份总数的8.43%)。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附件《关于向阿格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提案需要通过累积投票选出。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临时提案的资格条件、提案材料、提案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该临时提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管理指引第8号——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决定不将上述提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相关临时提案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引第8号——股东大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程序要求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提案内容应当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议题明确,决议具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者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2.此外,根据“二”的要求。股东大会提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指引第8号——股东大会》中,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应当向召集人提供其持有3%以上股份的证明;股东通过委托共同提出议案的,委托股东应当向受托股东出具书面授权文件。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召集人交付提案函、授权委托书、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临时提案的提案函内容应包括:提案名称、提案具体内容、保荐机构关于该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声明、保荐机构关于保证所提供的持股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声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议案未明确说明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及保荐机构保证所提供的持股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声明。相关临时提案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日照易居向董事会提交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引第8号——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将日照易居提交的临时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阿格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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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laughing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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