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热点资讯 正文

个人委托炒股合法吗(个人之间委托炒股协议)

laughing168 2022年02月03日 113 0

  

9月24日晚,中国证监会通报,近日,公安机关查获多起操纵市场大案要案,南岭民爆、金创集团、昊志机电有限公司等操纵股价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被捕人员中包括各方高度关注的“叶某”。

中国证监会通报称,继对史某等人操纵中原家居、利通电子股价案立案调查后,证监会与公安机关依托线索联合研判机制,结合交易所监测发现,依法启动对一批恶性操纵市场案件的联合侦查,作为证监会2021年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案件,集中力量部署,加强执法协作,案件突破加快推进。

经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刘某业团伙通过配股、委托理财等方式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涉嫌以集中资金优势、持续交易持股优势等方式操纵“南岭民爆”股票,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得知刘某业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价,叶某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和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谋取非法利益。

2019年以来,刘一伙、闫某一伙分别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反转等方式操纵“金创集团”和“昊志机电”股价,涉案金额巨大。调查还发现,个别机构的员工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团伙转移利益。鉴于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证监会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线索。

中国证监会指出,连日来,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对3起操纵市场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并绳之以法。

中国证监会表示,上述案件系证监会与公安机关联合查获的操纵市场有组织犯罪案件,反映了操纵团伙、集资中介、市场经纪人、股市“黑嘴”等相互勾结的灰黑色利益链条。下一步,证监会将严厉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的虚假信息披露、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恶性犯罪活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仲景伟注意到,9月24日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也发布远离虚假市值管理的建议:尊重资本市场运行的内在规律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寻求通过“虚假市值管理”增加公司市值。树立坚定底线思维,加强合规管理,严控诚信风险,不操纵上市公司信息,不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基金管理人职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识别投资标的,不参与“虚假市值管理”。

针对“伪市值管理”现象,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力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指出,当前市值管理被污名化,所谓的“伪市值管理”已经出现。这是因为一些恶意操纵股价、坐镇村庄的群体打着市值管理的旗号收割普通投资者。常规市值管理是在公司被严重低估时,稳定市场,使公司回归合理估值。

今年8月12日,a股首例利用盘后票抢帽操纵案的宣判,也为整顿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吴承泽因操纵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数罪并罚19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此外,7人被判处3年以上监禁。据了解,此案创下了a股市场操纵案的最高纪录,超过了此前的徐翔案。

今年7月,中央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对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促进形成守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作出重要部署。

据多家媒体报道,证监会这次通报的“叶某”就是今年5月公开举报中原置业涉嫌“杀猪”的前私募冠军叶飞。

中新经纬给叶飞打了电话,但是没人接。其最新微信朋友圈停留在9月22日。在自己开通的微博中,粉丝最多的微博处于“不说话”状态,其他名字微博的最新消息停留在9月22日。

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正华律师、陈源律师指出,如果“叶某”确实是叶飞,那么他更有可能作为资本经纪人参与其中,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共犯。在此前提下,要认定是否构成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需要考虑叶飞在案件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包括实际参与程度、是否存在主观联系、实施行为等诸多因素。

对于市场高度关注的叶飞举报的行为是否会影响本次抓捕的调查结果,两位律师指出:目前我们并不清楚证监会发言人所指的“叶某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和建议,创造有利条件,具体是什么样的帮助和建议”。但根据上述新《证券法》、《刑法》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规定,如果叶某明知刘某业等人意图或正在操纵市场,仍计划与其一起为其提供、查找、控制证券账户或实际参与连续交易。如果其行为符合刑事犯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则意味着叶某极有可能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将面临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

两位律师还表示,如果后续深入调查发现不符合刑事起诉要求,且仍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政违法行为,仍将对叶进行行政处罚,并处以高额罚款。

(中新经纬APP)

编辑/范红伟

本文地址: http://www.fadun365.com/jinrong/104195.html

文章来源:laughing168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置顶
置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