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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指导意见

laughing168 2022年01月08日 78 0

1、北交所主要制度规则正式发布,11月15日起实施

10月30日晚,证监会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发行上市、再融资、持续监管三件规章以及相关的十一件规范性文件,配套修改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两件规章,制定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两件内容与格式准则,并就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安排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北交所发布上市与审核四件基本业务规则及六件配套细则和指引,上述制度及规则均于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届时北交所原则上将具备开市条件。自此,一套能够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和成长阶段相符合的北交所制度规则体系正式落地,这对于深化新三板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一步。

2、以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宗旨,内容涵盖发行、融资、监管、转板等

北交所设立旨在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其规则体系充分体现了错位、包容、灵活、普惠的市场特点。发行上市方面,北交所保持包容性和精准性,整体平移精选层关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研发能力等标准作为上市条件,为优质中小企业打通上市通道。同时试点注册制,北交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促进监管分位。融资并购方面,《再融资审核规则》、《重组审核规则》及相关细则明确了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程序与自律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构建了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并行的多元化融资工具体系。持续监管方面,制度要求与现行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接轨,不再实行主办券商制度,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的持续督导。转板机制方面,就《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已在北交所上市满一年,其在精选层挂牌时间和北交所上市时间可合并计算。

3、开市在即,北交所资本市场建设加速推进

从北交所制度建设、上市公司标的、市场交易三个维度来看,北交所距离开板交易已近在咫尺。制度建设维度,北交所自9月2日宣布设立之后,9月3日注册成立,9月5日就上市/交易/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9月10日就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公开征求意见,9月17日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9月25日完成第一次全网测试,10月9日完成第二次全网测试,并将于11月15日开始施行各项基础制度,“北交所速度”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心;上市公司标的维度,新三板精选层超过69家公司未来将全部平移进入北交所;市场交易维度,北交所个人投资者门槛下降和机构投资者参与障碍的移除为其流动性和定价能力提供了有效保障,目前已有8家公募上报以“北交所”命名的主题基金,包括万家基金、汇添富基金、嘉实基金、大成基金、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南方基金、广发基金。

风险提示:政策变动风险。

本文源自金融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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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laughing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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